第97章 第一千五百六十四章 地...(第1页)

“好吧...你刚刚说克里斯汀最早应该是在十一点四十五分之后遇害身亡的,我没记错吧?”

“对。”

“往多了说就五分钟的时间?”

黄粱又一次点点头:“对,五分钟,十一点四十五到闹铃响起的十一点五十分,很短暂的几分钟。”

黄安迟疑着问:“杀人用不了五分钟吧?克里斯汀是被人用枕头捂死的,一两分钟应该就足够了吧?我这方面没经验,说错话了你别笑话啊。”

“说的好像我有经验一样。”黄粱白眼都快翻到后脑勺去了,“你说的差不多,我想捂死一个大活人,怎么也得一两分钟的时间,甚至更久都有可能,这要取决于克里斯汀当时的求生意志,不过考虑到她是睡梦中遭遇突然袭击,应该没怎么挣扎。”

黄安说:“反正五分钟是肯定够用了。”

“对,但对于杀死克里斯汀的凶手而言,把克里斯汀捂死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凶手还需要用从布伦丹房间拿出的腰带在木桌上留下刮痕,制造伪证。”

“这个用不了多大功夫。”

“是,轻轻一划就OK,但是清理案发现场的痕迹可是个费时费力的仔细活儿,没个把小时完成不了。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克里斯汀的房间被人彻底的清理过,地上连根头发都没有,更别提指纹之类的痕迹了。”

“一根头发都没有...”黄安咂了咂嘴,“克里斯汀是披肩发啊,头发算是比较长的,比我媳妇的还长。我媳妇掉头发掉的可哪儿都是,我都习惯屋里都是头发了。”

“掉头发正常,普通人每天自然脱落的头发就能达到几十到上百根,因人而异。不过房间地面上一根都没有的话,这就有些不正常了。”

黄安被彻底说服了:“行吧,黄粱,你说的对,五分钟的时间肯定是不够杀人凶手用的。”

“没错,所以我才会得出‘客观上凶手一定是听到了铃声,但主观上凶手又完全没意识到铃声的存在’的结论。”

“客观这一块儿我理解了,铃声响起的时候,凶手还没在克里斯汀的房间里忙活完呢,肯定是听到闹铃了。但为什么你又说主观上凶手没意识到铃声的存在呢?你说凶手肯定是听到闹铃了,但又说凶手没意识到是闹铃,这不前后矛盾吗?”

“咋一看是前后矛盾,但其实解释得通。黄安,你知道克里斯汀的手机在案发当晚是放在哪儿的吗?”

黄安一脸茫然的回答:“放在哪儿?手机无非就是放在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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