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白朗他们到达浩宇国际中学的时候,时间才刚过六点。
天空仍然很昏暗,没有完全变亮,整个城市还没有从沉睡中醒来。
学生,永远是一座城市中最早从睡梦中苏醒的群体,少年的身体远比中年人要精力旺盛,记忆力也远比中年人要更好。
一天之计在于晨,如果不趁着年少记忆力最旺盛的时候,记住最多的知识,那在浪费时间的同时,也将永远落后别人一筹。
没有人甘居人下,所以现在宿舍楼的宿舍基本上都已经亮起灯了。
“这些学生起床真早啊,这天还没亮呢,就都已经起床读书了。”
因为早就已经打好招呼,所以学校的保安并没有拦住他们,刚一走进学校,看着一扇扇亮着灯的窗户,刘敬孝就感叹道。
“我当年可不像他们那么认真,我是天赋型的,只需要在上课的时候专心听讲,基本上就可以明白个十之八九,不用下课后再浪费时间。”
刘敬孝一边说着,一边看向白朗。
“白教授,你呢?你学生时代是怎么样渡过的?”
“我?”
白朗愣了愣,开始陷入了回忆。
“我的学生时代,可和你们大不相同啊。”
“我家境不好,是在农村出生,当时村子里并没有学校,要上学,就必须徒步走到几公里山路外的镇子上去。因为路程比较远,所以必须起床很早,往往天还没亮,公鸡还没有打鸣的时候,就得起床,披着一件薄薄的衣裳赶路去上学。”
白朗说着,对刘敬孝露出了一个笑容。
“不过有一点敬孝你说的很多,只要上课的时候专心听讲,下来的时候就不用在浪费时间了——只不过和你们不同的,我并不是因为我全部都已经学会了,而是因为我没有更多的时间去学习,在放学后还要帮家人干农活,等活儿干完了,已经浑身精疲力尽,再也拿不动书本了。”
听完白朗的话后,众人都陷入了沉默。
白朗的话,引起了大家的思考。
努力,真的有用吗?
当然有用!
都在说寒门难出贵子,但是高考,已经是给寒门们最公平的改变命运的机会了。
像白朗,他现在拥有了如此高的成就,久负盛名,浑身上下光彩夺目,但是又有谁想过,十几年前的他,也是一个穿着破衣服,天还没亮就赶山路上学的孩子。
“我曾经很羡慕这些孩子,很羡慕他们能够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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