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第1页)

某一个星球的一座传送阵上,一道耀眼的白光闪起,当那道白光落下,从其上可看出有一男一女两人,女的一袭青纱,貌美无比。

男的也很是俊郎,只是其穿着却很是奇特,他的这身装束若是走在大街上,定会引来重重围观。二人是谁,自不必多说。

感受了一下身边那比之地球不知道浓郁了多少的灵气,二人走下传送阵,打量着身边的情景。这是一片密林,除了传送阵周边五百米有阵法保护着外,其他则到处都是参天巨木,在天涯神识笼罩中,方圆万里都是这样。

密林之中豺狼虎豹到处都是,故而传送阵置于此地便不虞有凡人发现,而天涯现在的这身休闲装束就更不会引来人群观止了。

在五万里之外,是一座古典的凡人城市,发现了这一点,为了入乡随俗,天涯随意地在自己的身上凝聚了一套白色长袍,再用真元催使头发长长,挽了个鬓稽,携手便和诗涵往那城市而去,因为坐了五天的传送阵二人也是有些累了。

“宛越城”,站在城门口,望着这座古典大气的城市,天涯念出了它的名字,停留了一会,二人继续往城内走去。

守城的士兵并没有阻拦他们,一则二人气度衣着不凡,一眼便可看出其是大富大贵之人,这样的人几个小兵还不想去得罪。二则早在进城之时天涯便丢了几两白银给他们,故而他们畅行无阻便是在正常不过了。

要问天涯是怎么知道这里和地球一样用黄白二物作为货币,那就太简单了,神识一扫,万事明了。再问他黄金怎么来的?点石成金不会,莫不成妙手空空还不会?进到城中,街道两旁熙熙攘攘的叫卖声此起彼伏,街道中间更是人头崭动。

从街上找到一家当铺,天涯随便把戒指中一些比较次的东西典卖了出去,又和诗涵继续在街上走了起来,随着街道往前,一家幽雅堂皇的名叫“揽月”的客栈映入了二人眼中。

信步走了进去,店中小二就迎上来点头哈腰问道:“二位客官是要住店还是吃饭?”。

“预备二间上房,现在先上几个菜吧。”天涯回道。并且把一张千两金票拿了出来递给了小二。

“那二位你们跟我来。”小二的伸手很自然地接过金票,并没有半分惊讶之色,显然他是见得多了。虚引着作了个请的姿势,领着二人就往二楼走去。

上到二楼,小二并未停下反而带着二人继续往三楼走去。上到三楼,天涯眼见这百来个平方之地竟然只有那么三张桌子,而且是白玉为桌,楠木为墙,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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