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长的路途,没有水,也没有食物,头顶的太阳已经西垂,但是逼人的酷热,让人的嘴巴都是干裂死皮,只能偶尔舔舔嘴唇,却能感觉到一丝腥气,那是嘴唇裂开了。没有饭吃的日子是很痛苦的,那种饿到恨不得把自己的肉都咬下来的感觉极其难受。
钱启言已经走了很久的路了,身后背着一个包裹,他独自一人,穿越这片荒漠,这已经是第三天了,干粮快吃完了,水也喝完了,他只能杀了几只路上的小兽,喝血吃肉,缓解一下饥渴。碎石满地,刺得人脚掌很疼,只有几棵杂草顽强生长着。几乎没什么人会住在这里,但这当年也是一条官道,只是被废除了,所以依然会有人从这里经过,自然也有人会在这里做生意。
比如钱启言此刻眼前就有一间类似于客栈的地方,之所以说是类似,实在是这里有些简陋,只是拿着黄泥加上石头垒砌成的房子,外面搭了几个草棚,算是让客人们呆的地方了。这种房子,除了还算结实之外没什么优点,冬冷夏热,防不住蚊虫,也防不住蛇兽。但就在这一片荒芜中,已经算是很好了,毕竟这里是荒漠。
特别是这里居然还有水可以喝,有肉可以吃,再加上旁边的一斤烙饼,在这鬼地方简直就是神仙也不换啊。钱启言吃喝地很开心,这里的伙计和老板也很客气,钱启言一进来他们就客气地询问需要住店还是吃饭,如果不是眼睛一直盯着他的包裹,钱启言会更加舒服。
这里的老板是一个干瘦的中年人,颧骨很高,头发很稀,留着络腮胡,细长的眼睛,显得很精明,脸上带着热情的微笑,也许是笑得太多,脸嘴边也有了很明显的笑纹。而那个伙计是一个很高大的汉子,同样是皮肤黝黑,身材很健硕,手臂和常人的腿一样粗,很少说话,一双眼睛很大,睫毛很长,盯着你的时候,有点像是牛眼睛一样,不会让人觉得害怕。
在钱启言吃东西的时候,从外面又走进来了两个人,这两个人穿得也很简单,一身短打褂子,面庞粗糙,黢黑,一看就是在这里常来常往的,几个人相比之下,钱启言不算太白的皮肤就成了小白脸一般违和。
“老板,和那边的人一样,给俺来点水,再来点吃的。你这里有没有肉啊。”这人口音很重,声音很大,嗓子很糙,带着几分草莽气。钱启言注意到他的手上拳骨被磨平,有很厚的茧。这是一个练家子,而且拳头很厉害。
而他一起的那个人,一直没有说话,呼吸绵长,手指很长,背上同样背着一个包裹,没有解下来。钱启言打量了他一眼,没有再理会,现在吃饭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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