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想清楚了没有?”那只刀疤企鹅阴冷地看着我们,显然他们已经知道了我们的准备,但是他们很有素质,说到做到,两个小时就是两个小时。
但是他们的那种素质,却使我想到了当初的那个“抢劫的”的劫匪风度,这不得不让我怀疑他是否也是另有隐情。
“想清楚了!”铅笔沉声地说。我看得出来,铅笔这厮很有领袖风范,就算是AA,也无法和他相比,毕竟AA是女性企鹅,这不是歧视女性的意思,而是说女性的霸气确实天生不足。而铅笔当时身上的那个“王八之气”啊……到现在我还记忆尤深。
后来铅笔南征北战的时候,我总是对手下说:“什么时候我的孩子也能像他一样就好了!”(得得!!作者又扯远了……汗一个!!)
咳咳!现在不是遥望将来的时刻,我们把眼光放回那个黑暗潮湿的地牢监狱里吧。只见那个刀疤企鹅冷冷地一笑:“你们按不按规矩办事?”
我们什么都没说,“哗啦”一声都冲了过去,前头我就说过,在少对多的场景里,要嘛不打,要嘛先下手为强,说废话是没有用的。这个理论对某些卫道士来说肯定很鄙视,但是生死关头,哪理那么多屁话!
那刀疤企鹅显然也是卫道士毒害者之一——不然他也不会修成那样的“绅士风度”——他没想到我们居然连最后的回应都没有,直接开打!他急的乱跳:“你们还没有回答我呢!按不按规矩办……”话还没说完,小牛就一马当先,一脚将他踢飞!
“白痴!”我们只能这么说,都开打了,还喊什么“按不按规矩”……如果不是生死关头,我们这边的肯定昏倒一大片。
我拿出那把刀——这把刀我用的很趁手,后来就一直在我身上了,直到后来的一次战斗中,它断了——纵身就跳了起来,双手持刀狠狠地向一只企鹅劈去,这一招是我从铅笔讲解的“飞跳脚”里优化成刀招而来的,身体的体重加上重力的作用,腰背手臂连成一片,以求最大的攻击力,并加强了我的气势,果然,那只企鹅看着我凶猛的样子吓得一动不动,而这一动不动的后果,就可想而知了!
他被我很整齐地砍成两半!!
铅笔还是用脚,他的“飞跳脚”在这里显然是无敌的象征,但是缺点也很明显,因为身手敏捷的企鹅很容易就躲了过去,让他徒劳无功,但是他脑子真的很灵活,用脚不行就改用拳头拖住对手之后一脚横出,对手就捂着下阴惨然大叫地倒地,这时候再一招“飞跳脚”,对手就昏迷在地上鹅事不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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