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天!我居然昏迷了八天!
我,竟然就无端地失去了八天!可是,给我的感觉就只是那么的一阵儿!
我不禁激动起来。因为我就这样失去了一百九十二个小时,这个现实实在是让我难以接受!
许久,我激动的情绪才逐渐平伏下来。我不禁开始回忆:从上星期四下午到蝶莉娜的宿舍去找她开始,一直到在城北餐林追抓那冒牌货时接触到她那双发着光芒的妖眼之后,我便跌入了那个虚幻的空间……
是那个冒牌货将我弄昏的!可是,一个正常人的眼睛怎么会发光?!
想着想着,我又回忆起那冒牌货所说过的每一句话。
她说蝶莉娜已经死了!
想到这里,我不禁悲极而泣。
凶手!那冒牌货就是凶手!只可惜我没有当场录下她的言词作为犯罪证据!
我痛恨地流着泪,暗骂自己太笨,并痛下决心,无论如何,也要为死去的蝶莉娜讨回一个公道!
当务之急我必须冷静下来,趁着留院观察这两天,好让自己思考出一个应对及搜集证据的方法。
于是,我叫来了主诊医生,从他口中得知,送我进院的正是那冒牌货。而且她还为我预支了一笔极大的综合医疗费,并吩咐医院好好地照料我,仿佛认为我至少要昏迷上一个月。
我私下告诉主诊医生,让他对我提早醒来的情况作保密。
我又让护士为我搜集以往一个多星期的新闻报纸,里面果然又报道了两宗手法相同的“魔术掰头连环凶杀案”!时间正是上星期四及昨天!死者就是刘朋与那个叫张耀的流氓!
那个刘朋,果然被我猜对了!正如那天我在警察局对孚然天所作出的假设一样。
我反复回想起那个叫张耀的流氓当夜对我所说的每一句话。然后,我作出了一个极其大胆的假设,就是:张耀口中所说的鬼女人正是蝶莉娜!那个冒牌货!
假如我将“蝶莉娜”这个名字套入张耀所说那些话的“第三人称”中,情况就会变得清晰很多了———“……本来事情与你无关……可你是蝶莉娜的密友,为了让蝶莉娜知道我的厉害,只好拿你来开刀了……你要怪就怪那个与你要好的蝶莉娜吧……”
这个假设实在是太吓人了!
可是,正是因为这个假设,使我将一直不能串连的问题与疑团得以连接及解开。
终于,我得出了一个更吓人的推论:那冒牌货就是“魔术掰头连环凶杀案”及杀死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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