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时光回首有情人共白头(二三)(第1页)

陈玉安一直忙的焦头烂额,自打四眼头骨丢失之后,他就没睡过一天安稳觉,排查各种隐患成了阳城政法战线的头等大事,流动人口的排查更是重中之重。

恰恰这时,李子一头扎了进来,起初被城管当成了乞讨人员,准备连夜送往兄弟城市。

哪知李子一上车就开始给一群乞讨人员普及法律知识,而且说的头头是道,倒背如流。

城管为了大局考虑,只好给李子泡了两碗方便面,加了几根火腿肠,请其下车慢慢吃。

李子车也下了,面也吃了,问题在于他是躺在车轮中间吃的。一边吃,一边要求城管负责车上乞讨人员的衣食住行,“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及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并应当将救助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提供下列救助: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城管彻底懵了,只好报警求助。

处警民警暗骂城管不干人事,对于一辈子只洗一次澡的疑似乞讨人员,不论是谁,都没有太好的解决办法。拘留所并不是万能的,特别是冬天,真带走还得洗澡、体检、再搭上一件棉衣。

“你出来,我们就走。”这就是最终解决方案。

“我犯法了?”李子问。

“寻衅滋事!”处警民警说。

“那他们呢?知法犯法?我从青唐一路走来,已经被这样送过7次了!害我多走了几百里!”李子丝毫不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面条是他们给的,火腿肠也是他们给的,还让我吃饱了再走,这汤……我还没喝完呢!”

处警民警总算明白城管为何如此温柔了,合着是不知深浅、不敢乱来,绝大多数人一辈子都不会看刑法一眼,更何况是背诵。

“请出示你的身份证。”

“没有。”

“姓名、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现住址、身份证号码。”

“李子,出生日期忘了,户籍所在地、现住址昆仑山。”

“病史?”

“他们说我是精神病。”

“出来再说。”处警民警也有点懵,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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