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色闪电(信笔所至)(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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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来忘记过她,毕竟没几个男人能忘记自己的第一个女人,可我也没想过能再次遇见,更何况是在这家破社区医院里遇见。

我一进门就认出了她,到饭点了,她正给床上一老太喂饭。我混蛋老爹在这社区医院躺了快两年,病房里每位病人的情况我都是门清,这老太明显是新来的,她的床位原先是王大妈的,可惜前两天王大妈大晚上高血压病发,走了。

她跟这位正吃饭的老太必定是沾亲带故,毕竟这所医院只收穷鬼,穷鬼们可请不起护工。

街上买的稀饭毫不走心的往老爹嘴里送,连饭汁流出来我都没注意到,这不能怪我,男人瞧见漂亮女人还能把目光收回来的,要么是玩的多,要么是手里正搂着一位,而我两不沾。

我正对着她坐,目光肆无忌惮,我不得不承认她还是很漂亮,头上也还扎着多年前的粉色头绳,不过时间到底也带走一些东西,她脸上没了校园的青涩,却换来一分韵味,成熟的韵味,看得人心里直痒痒。

我知道她也认出了我,不然不会任凭我目光放肆,可让我吃味的是我这混蛋老爹玩了一辈子,现在嘴都说不出话了,这眼睛却还不老实的直勾勾盯着她,我笑着拍拍这老家伙的脸,他回过头像是犯错的孩子一样,冲我憨憨一笑。

稀饭不好喂,但街上买的毕竟量少,我给老爹随意擦擦嘴,完事后屁股一拍转身就走,道别的话到门口才说出来,“走了,老头。”

出门再一看表,我才发现这顿饭竟然喂得这么慢,按平常撑死就十五分钟。

六点十五分,冬季的白城已经完全擦了黑,按原先,我本该立马开车就走,今天怪事却是一桩接一桩,我的脚竟迈不开步子,甚至还鬼使神差的靠在医院的大门口点上了根烟。

我告诉自己就一根烟,烟灭就走,可直到余光瞥见她走出来,我才缓缓灭掉烟盒里的最后一根。我盯着她,她也似乎被我这赤裸裸的目光止住了脚,微笑着回看着我,久久我嘴里才说出一句话,我自认为用了我最温柔的语气,“怎么不认识了?”

冬季白城的天气就像老妇女的脸,说翻就翻,我这刚一张嘴,这老天竟“咵嚓”一个轰雷,雨点子也猛降下来。

时势造英雄,我当然没放过这样的好机会,把她请上了我的二手桑塔纳。

插科打诨,这是我辍学后的拿手绝技,一路上两人倒也有说有笑。

我不是有意绕路,我是得确认我家那只母老虎不在家,从挡风玻璃随意一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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