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随着就业形式越来越严峻,各家公司的「试用期文化」也开始逐渐盛行,过去我们都认为,试用期嘛,就是走个形式而已,但现在由于疫情及市场环境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试用期作为一种低成本人才试错方式,开始慢慢发挥它更重要的作用。
用大白话说就是,现在想要平稳度过试用期,相比之前更加难了,这里再科普个热知识:试用期内因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个人过错被辞退的,是没有所谓 N+1 的补偿的,所以现在的很多公司会选择延长试用期+招聘大量新员工+试用期大量辞退,只留下少部分优秀者,就像大浪淘沙一样。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作为普通求职者,也只能从道德上谴责一下,毕竟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公司的做法是没有任何漏洞的。所以对于现在的求职者来说,拿到 offer 并不意味着战役的胜利,风险并没有因此消失,而是后置了,只有我们通过千军万马的竞争最后成功转正了,才算是取得了求职的阶段性胜利。
一、「试用期」的那些事儿
鉴于很多小伙伴对「试用期」的知识还知之甚少,所以我们先来和大家集中科普一下有关「试用期」的相关界定以及法律知识。
首先,什么叫「试用期」?
我国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十九条这样界定: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也就是说,试用期的时段通常不超过 6 个月,一般公司的试用期大多为 3-6 个月,而试用期的期限要与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相对应,否则按照劳动法的解释视作无效。
除此之外,试用期和正式员工在待遇上有怎样的区别呢?
最显著的就是薪资方面,很多同学会来问我,莱茵老师,公司和我签的合同里试用期的工资怎么只有我 offer 薪资的 80% 呀?这样合法吗?
这里我可以告诉大家的是,通常情况下,试用期工资是转正后工资的 80% 是合法的,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打折是合法的,一般为正式薪资的百分之八十,最低也是不能低于当地薪资水平的最低标准。
当然,也不排除有一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