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女尸溺死案(1)(第1页)

苏海长着一双容易洞察事物的眼睛,凡事有什么猫腻,很难瞒过他。他的专业本来是学司法的,可偏偏喜欢文字,终于成为记者。在校园里时,由于有点天赋,还协助破获了校园碎尸案,校园强奸案,校园诈骗案,同学们称他为“小福尔莫斯”。在收集了有关万弟投诉女人冤死的事件相关材料后,又采访了法医等当事人,他还亲自到出事的海边去了一趟。苏海在海边拍摄了一些照片,测量了一些角度。最后,他确定万弟的女人刘芳是他杀。可刘芳一案基本上是铁案了,公安法院都做了宣判,当地的媒体也做了大量报道。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苏海不认可。如何能让他的破案结果击败“铁案”呢?要知道,这海滨市就象某些人的家一样,他们的话就是法律。

除了内参外,没有任何空间可以谈论此案。

媒体一概不准,网络一概屏蔽。

苏海决定去见现任市公安局长李华。李华已经得到老C打过招呼,知道如何按既定方针对付这个记者。李华约40多岁,看上去是个干练的中年男人。不过,他不属于那种冷静中包含着真诚的人,那总带着嘲笑的眼神,似乎对他自己以外的世界满不在乎。

苏海轻轻地抬起头,用一种柔中带韧的语气说到:“据我调查,刘芳一案是他杀,不是自杀。”

李华其实不熟悉苏海,也不清楚他究竟有什么水准。便道:“何以见得?”

苏海的眼神不变:“首先,自杀者总是有原因的。或因为精神上的,或感情上的,生理上的,经济上的,或其它方面的,我看了所有材料,没发现她有理由要自杀。她刚怀了孕,夫妻间处于兴奋之中。另外,自杀者因为目的明确,一般都是一个人去完成自杀,以避免阻碍。可此案显然有人与她同路。而且,应该是用车子把她送到海边,不然,从时间上算,她无法步行到海边。”

李华有点紧张,不过很快就镇静下来:“我们也查到应该有人与她同行。可这不影响她是自杀的结论。”

苏海:“与她同行的人,如果是相约去自杀。那么应该是一起下海。如果是送她去海边自杀,违犯情理。”

李华:“也许别人劝阻过她。可她坚持要自杀。”

苏海:“我再重复一遍,自杀者因为目的明确,一般都是一个人去完成自杀,以避免阻碍。她既然要确定自杀,为什么还要与可能劝阻她的人同路?如同你说,也许,是别人劝阻过她。可她坚持要自杀。这就更荒唐了。要选择自杀的人,如果不是一个人去跳楼,去卧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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