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1 节 公开声明妻子外遇的丈夫(第1页)

映霞与我,结婚十馀年,二人几乎天天在一起,三千六百日中,从没有两个月以上的离别......

对郁达夫(1896-1945)的历史评价很高,他是为抗日救国而殉难的爱国主义作家。1952 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追认他为革命烈士,1983 年,民政部授予革命烈士证书。

他成为烈士,是在 1945 年 8 月 29 日的苏门答腊,其时日军已经投降,可他还是遇难了(铃木正夫《苏门答腊的郁达夫》)。为何郁达夫会在海外遇难?与他的爱情与婚姻生活有关。

郁达夫一生有过三次婚姻,初婚孙荃(1897-1978),再婚王映霞(1908-2000),三婚何丽有,动静最大的一次,是与王映霞。

二人初见的时候,王映霞二十岁,郁达夫将近三十七岁,尚未与孙荃离婚(直至郁达夫遇难,他与孙也只是分居,而未办理离婚)。他猛烈的追求王映霞,直至与前妻孙荃分居,与王映霞结婚。然而,再婚十年之后,当时在新加坡的郁达夫向一家香港杂志投稿,寄去一组诗,题名《毁家诗纪》,他用诗歌的方式记录这个家庭从组建到崩解的过程。组诗一共十九首,还附了一阙词。我们先从文字顺序讲一遍,看能否基本理清郁达夫与王映霞的故事。

第一首:离家三日是元宵,灯火高楼夜寂寥。转眼榕城春欲墓,杜鹃声里过花朝。

从字面上看,就说郁达夫是正月十二离开的家,离开家到了哪儿呢?他的家当时在杭州,离开杭州到了福州(榕城),到福州之后,一直呆到花朝节(农历二月十五),差不多一个月。郁达夫这组《毁家诗纪》有个特点,就是每首诗附有一则文言自注,用以补充诗句无法详细介绍的事迹。中国旧诗传统有所谓「本事诗」,就是说的这种诗。

第一首的自注,大意如下:映霞与我,结婚十馀年,二人几乎天天在一起,三千六百日中,从没有两个月以上的离别,我早就相信,我们是可以偕老的夫妇,在旁人眼里,更觉得是美满的姻缘。生儿育女,除了夭折的不算,现在已经有三个子女,大儿子都十一岁了。

但是,1936 年的春天,杭州风雨茅庐(二人共同建造的一栋房子)完工后,我应福建省主席之约,只身南下,饱览闽中风物,写作游记,报道时事。本以为是一段繁忙而愉悦的旅行,事后再看,这却是妻离家毁的开端。风雨南天,我一个人羁留闽地,而私心恻恻,常在想念杭州。在杭州,我有许多朋友,而平时来往,不避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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