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节 湖南杀人烹尸案(第1页)

湖南杀人烹尸案

很多人疑惑,在公安机关侦查证据充分的情形下,为什么在法庭上还要允许律师为杀人犯辩护,律师是在为杀人犯开罪吗?

其实不是的,《刑事诉讼法》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实际上,辩护权并不仅仅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而是每个公民、每个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因为从理论上来说,每个人都可能受到刑事指控,因此,每个人都需要并享有辩护权。

我做这行业,避免不了接触到一些法律界的人士。也认识一些不错的朋友。一次跟律师 H 喝酒的时候,听他讲起了他第一次为恶性故意杀人犯辩护的经历。

H 之前也以辩护人的身份,代理过一些刑事案件,但大部分都是走走形式,因为所有的事情他的老师都已经准备好了,他只是按照吩咐做好他该做的事情就好,就像个提线木偶一样。他也说不出来他的作用在哪。一直到执业证下来之后,他就一直盼望着可以有一件独立办理的刑事案件。

说什么来什么,这天他接到了一通电话,是他老师的同事打过来的,在电话里跟他说,有一件刑事案件家属希望找一位代理律师,他听后很感兴趣,这应该算是他职业生涯真正的第一件案子,而且还是个刑事案件。

第二天他就和当事人的家属见面了,简单沟通之后,他才知道这是一起恶性的故意杀人抢劫案件,而且有分尸烹煮及抛尸等情节。他怎么也没想到一上来居然是这么一个大案,而且被告人有两个,而他只是其中一位被告人刘越高的委托律师。

与当事人家属见面之后,他连忙拿着委托手续就和同事直奔法院去调取卷宗材料,整整十几本卷宗翻得的他手都麻了,拍好照片之后,他顺便还约了第二天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做完这些后,他便回去查阅卷宗照片,了解案情。

案情要回到 2012 年 11 月 21 日当天,湖南株洲市荷塘区警方接到报案,报案人称他的妻子刘英已经失踪了整整两天,怎么也联系不上。接警后,警方迅速开始调查,因为失踪时间还不到 48 个小时,也没有任何的绑架勒索信息,警方暂时将案件定性为普通的人口失踪案,猜测可能是刘英有可能是自己离开的,在警方走访了刘英身边熟识的朋友,以及对刘英家人进行仔细询问后,却发现没有一个人知道刘英的去向,感觉到事情不妙的办案民警又找来报案人,询问他妻子在失踪当天有没有什么异常情况。

报案人称 19 号当天,自己曾多次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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