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带着张璋轻车熟路的拐进大街附近的一个胡同,进了一个歌厅,打了个电话,便找到了二楼的一个包间。
包间里,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大敞四开的坐在中间的位置,左侧旁边坐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再两边都是奇装异服的五个小弟。
“大哥,这就是那姓张的。”
坐在中间的大哥并没有马上说话,似乎没有听见,又似乎根本不拿他当一回事。
张璋倒是无所谓,只是看沙发上挤满了人实在没有坐的地方,有些郁闷,转身将一个方形茶几拖到电视前面,大马金刀的坐了上去,又毫不客气的抓起桌上新开的啤酒灌了两口,然后,竟哼着小曲,开始剥花生。
“滚开!你他妈挡着老子了!”一个小弟刚大吼一声,便被那四十多的大哥以眼神制止。
于是,诺大的歌厅中便出现了一副从未有过的奇观:一圈流氓怒目围坐,一个小伙子坐在茶几上吃花生,随着房间里回荡着高分贝的音乐声时不时哼两句。
等到一碟花生吃完,一瓶啤酒下肚,张璋似乎才明白过来自己不是来吃吃喝喝的,这才无奈的看向中间那个老大,满脸无辜道:“我说,你找我来,该不会是因为没见过帅哥吃花生吧?”
“哈哈哈,有意思,不愧是那个人指定的联络人!”那个老大示意小弟们和身边的女人都出去,满眼欣赏的看着张璋道:“我就是费德明。很抱歉,我的身份,不方便抛头露面去找你。”说完,便带着一丝期待看着张璋,似乎只要他说出自己的名字来,对方便会如雷贯耳的恭维一番。
只是,张璋却只有苦笑着从茶几上站起来,坐到终于空出来的沙发上,忽略那人的‘名人欲望’,只拣重要的问题道:“你认识沈曦?”
对于张璋的反映,费德明显然有些失望,身体重新靠入沙发内才道:“沈曦?谁?”
张璋苦笑:“你不知道他叫什么?”
费德明一愣,随即恍然:“原来他叫沈曦。”说着,怪异的看了眼张璋,有些羡慕道:“看来,你和他的关系很不一般啊。”
张璋心里虽然疑惑更甚,面上却是不动声色的道:“你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便凭着一条新闻就要去见他?你不怕……被他骗了?”他现在已经确信,那个沈曦消失的三年里,肯定和一些人有着接触,并留下了什么信息。3年后,他便利用那个记者将信息传出,让那些人自动找上门来!如此攻于心计,他到底活多少年了?
“骗?”费德明哈哈一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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